十四行诗乐队
 

the Sonnet Band
文 / echo


吉他手:孙晔,上海人,1980年,天蝎座,目前职业:自由职业
鼓手:凌佳卿,上海人,1984年,天蝎座,目前职业:音效工程师
贝司手:朱剑,来自四川,1978年,金牛座,目前职业:MIDI音乐制作人
主唱:朱百喜,上海人,1979年,双鱼座,目前职业:服装设计师

在接受Men’s Uno杂志的采访前,十四行诗乐队刚刚接受了一本上海本土杂志的采访,谈谈自己的音乐理想。编辑eddy 谈到这个平均年龄不过24岁的乐队时,颇为感慨: 他们身上混合着70年代的理想主义与80年代的现实感。

作乐队是出于兴趣,四个大男孩虽然志同道合,但一路坚持下来也颇为不易。白天各有各的工作压力,下班后,才有时间做自己喜爱的音乐。现在他们雷打不动的每周排练两次,每月到新天地的 ark 酒吧演出一到两场。这个2003年10月成立的乐队的音乐,已经逐渐受到肯定:2004年8月,在湖南卫视举办的pub 歌手大赛上,他们取得了不错的名次,并且是入围选手中唯一一支非职业的乐队组合。

孙晔是这个乐队中最资深的,“十四行诗”这个乐队名称就是他的手笔。那是2002年,他尚在大学校园读书,英文专业的孙晔正在头痛如何完整背诵出一首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,于是给乐队起名:十四行诗。不过,今天的乐队成员,除了吉他手孙晔都已经改变了。校园时代的梦想,在走出象牙塔以后,面对现实,大多会不知所措、无可奈何地消亡。
孙晔毕业后,成为上海一所重点中学的高中部英语老师。每天早上七点半到校开始一天的忙碌,下班后直接回家备课到夜里十一点,繁重的工作让他没有时间接触音乐。在音乐与工作之间左右摇摆了半年以后的孙晔,最后选择了音乐。放弃一份前途稳定的高尚职业,这个决定在孙家掀起轩然大波,激烈冲突自然不可避免。
像所有的本地男孩一样,孙晔身上散发着肥皂的洁净气息,留着简单的短发,干净的手指,能流利的切换上海话与普通话,音量不高不低总是恰好够你听清楚,声线干净,思路清楚。很难想像孙晔这样的上海男孩子做出这样的决定,上海这座城市是现实的。
目前,孙晔已经辞职两个月,有充足时间做音乐,但是没有收入的状态下维持音乐理想总是困难的。目前,孙晔最急于完成的是用新工作平息家里的纷争。
刚开始排练时,孙晔会和鼓手交换眼神,观察一下周围队友们的反应,颇有大哥风范;渐渐的开始低头专心于自己手中的吉他,眼睛慢慢闭上,除了手中的音乐,世界已不复存在;热身以后的孙晔抱着吉他的肢体语言极具张力,他的双脚似乎在挣脱地心引力的掌控。

凌佳卿是乐队中年纪最小的,常常会说:没什么意思。直觉他是有一点点心理洁癖的男孩子。小凌是上海男孩,毕业于北京现代音乐学院爵士系,当时在北京求学时也组织了一个乐队,寒暑假回上海时,小凌喜欢找孙晔的乐队一起玩。最初的“十四行诗”的曲终人散时,小凌决定毕业后回到上海,和孙晔一起重组“十四行诗”。北京的乐队,随着成员的各奔东西,也就消失了。
很多人和事,可能曾经占据你的很多时间与精力,是生活的重心,但是,那些缘分就像夏日夜晚的烟火——绚烂地铺满整个夜空,又迅即消逝,来不及感慨,新的烟火已经细细密密的铺开。小凌不愿意说太多,沉浸在音乐中就很满意了。
小凌白天是间音乐公司的音效工程师,也许职业训练的关系,小凌对声音的组合异常敏感,排练时掌握细节的人是他。为了一个满意的效果,小凌会不厌其烦的一遍遍重来。这个男孩子一着急,上海话就会脱口而出,孙晔会自动翻译成普通话告诉乐队里唯一的非上海成员,贝司手朱剑。

朱剑与小凌是公司同事,是小凌带他加入“十四行诗”的。朱剑只有26岁,但是却是乐队成员里面年纪最大的,说其他的队员都是小孩子。他这样说的时候,其他三个男孩子会哄笑他:“他要结婚啦。”
朱剑很自豪自己的未婚妻是音乐学院的作曲系老师,虽然朱剑的工作也是写曲,但是:“都是很商业的东西而已,她比我作曲好。”
事业稳定,感情成熟的朱剑总是乐呵呵的。
排练时,朱剑是四个成员中,肢体语言最少的,他的状态非常怡然自得,偶尔抬个头,也不是为了看什么,好像只是为了侧耳听清自己手中的旋律。

歌手朱百喜个子不高,很结实,肩膀又宽又厚,他的肢体语言与吉他手孙晔正好相反,音乐尚未响起,他已经兴奋不已,仿佛体内有巨大的、无法控制的能量在横冲直撞。几首歌之后,似乎每股能量都找到了相应的归宿,朱百喜开始静止不动,专心地对着话筒诉尽心中情。
音乐成为一种宣泄的途径。
朱百喜是一个女装设计师,设计的时候身边不可或缺的是音乐。他从来没有想过,要给乐队做什么形象包装:为什么呢?现在这样就很好,我希望别人注意我们的音乐。
朱百喜的父母身体不是很好,退休较早,养家的重担落在他身上。父母不是很理解儿子为什么那么多精力在作乐队上,老一代人心里,做音乐是费钱费力、吃力不讨好的事情。不过,当儿子的乐队赢得奖项时,最开心的还是做父母的。
因为同样肩负着来自家庭的压力,朱百喜和孙晔交流较多,小凌抱怨:如果他们两个中间有一个人家中的电话老是打不通,那么肯定另一个也占线,他们总是话很多。


乐队作商业演出时,会翻唱别人的歌,但是只要有机会,就会唱自己的歌,目前他们已经有了十首比较成熟的歌,这些歌大部分是朱百喜和孙晔写的。
朱百喜的新作是“一周零七天”,纪念一段美好而短暂的恋情。
四个人每次总是现场分摊所有的开销,算得清清楚楚;虽然希望获得成功,但是并不是很热衷于做很多商业演出,希望能坚持自己音乐,至于自己的音乐风格,他们不希望被定义、被概念化,如果一定要形容一下呢?小凌给了我如下的文字:
十四行诗乐队成立于2002年,早期主要翻唱一些 British Trad Rock风格的歌曲,经过一些成员变更之后乐队开始接受美国独立音乐风潮(INDIE-Rock)的影响,音乐重心逐渐转向以吉他为主的独立流行乐(INDIE Guitar Rock),随着音乐创作和现场演出经验的增加,乐队逐渐形成一种厚实有力,爽朗简约的风格。

一周零七天
第一种美好,是你的神奇出现
第二天,在任何地点,同时出现
一周零七天 the time till the end 留下了平淡的、平淡的平凡的14天

I wanto know how to be a perfect man
凝固了每个瞬间,不再有终点
I wanto know if I can spend to low,是否只有我会留在我的深渊

就让(这)所有美梦与我擦肩
就让(这)无语的夜把我终结

I wanna stay, 几乎温柔的时候 你说出理由
Don’t go away, 抱着的枕头 waiting for the su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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